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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5日 吸烟与爱情文/谢骥
一 吸烟与爱情一样,都是在“吻火”。 二 吸烟时,吸过的一节总会化成灰烬,或是化作一段轻烟飘逝。爱情也是如此。 三 一支烟,总有吸完的时候;一段爱情,总有结束的时候。但世间总会有人吸烟,总会有人品尝爱情。 四 每一个人都有可能成为烟蒂,遭受被丢弃的命运。 五 不会吸烟的人,肯定会被烟雾所呛;不懂爱情的人,肯定会被爱情所伤。 六 人一旦吸烟上了瘾,便很难戒掉;人一旦沉迷于爱情,便很难清醒。所以,人最好不要吸烟成瘾,最好不要沉迷于爱情。 七 烟里含有少量的尼古丁,爱情里却含有大量的海洛因;吸烟有害健康,爱情也有害健康(“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思君如满月,夜夜减清辉。”)。 八 烟有高价和廉价之分,爱情也是如此;烟是商品,爱情也可以成为商品。 九 一个烟盒里可以装20支烟,一个人身上也可能装有20份爱情。 十 烟是人制造出来的,爱情也是人制造出来的。 中国的“帽子”文/谢骥
泱泱中华,无奇不有。最值得“称道”的莫过于“帽子”了。 中国的帽子源远流长,也许无从考究其来龙去脉。大概也应归于“国粹”之列了罢。 帽子有贵贱之分。它象征着地位、财富之别。皇帝戴黄冠以扬威,达官戴乌纱帽以显贵,富豪戴华冠以装饰,庶民戴草帽以防晒。前三者的帽子是用以包装油头粉脸的。他们不事稼穑,却饱食终日,冠冕堂皇。人们对这些帽子是梦寐以求、趋之若鹜的。殊不知,戴这些帽子的人,很多是衣冠禽兽。与这些帽子形成强烈反差的,是保护蓬头垢面的草帽。它是处于高压之下的,不得不敝帚自珍。但它也会“想入非非”,觊觎飞黄腾达。在一定条件下,它们可互相转化,草帽可变成乌纱帽,“扶犁黑手翻执笏”;而“天子一跬步,皆关民命”,只要龙颜一怒,达官也会被贬为庶民,乌纱帽变草帽,“食肉朱唇却吃齑”;而“水可载舟,亦可覆舟”,在阶级矛盾尖锐到一定程度时,草民也会“怒发冲冠”,聚啸山林,揭竿而起,到了这时,皇帝不但可能保不住黄冠,恐怕连草帽都不可得了。起义的首领抢到黄冠后,便面南而坐,成了改朝换代的工具。然而这毕竟是“凤毛麟角”,更多的依然是处于社会最底层的草帽,历史依然金字塔林立,黄冠、乌纱帽、华冠、草帽依然界限分明。 国人不仅自己喜欢戴帽子,更热衷于给别人戴帽子。 给别人戴的帽子有高帽、尖帽、绿帽等品型。 国人给别人戴高帽的技术可说是“祖传秘方”,高超得近乎不可思议。据传,一位初仕的官员要到外地去赴任,临行前他的恩师训导他说:“不要听信馋言,不要被廉价的吹捧灌昏了头脑,不要败坏了为师的清名。”官员俯首贴耳道:“有恩师您的教导,学生定能为官清廉,为您添光加彩的。”他的恩师听了,其实心里甜滋滋的,却不喜形于色,依然正襟危坐道:“这样老夫就放心了。”官员暗笑:“我预备了一百顶高帽,现在已送了一顶了。”瞧,他们配合得何等天衣无缝!我不仅佩服官员送高帽之无形,更佩服他的恩师纳高帽之无形。在当今的政界与文坛,更将吹捧之风发扬光大。你说我年轻有为、前途无量;我说你德高望重、功盖日月;你说我才华横溢、文采斐然;我说你博大精深、大家风范。如此“礼尚往来”,便飘飘然忘乎所以了。归根结底,这是人们的虚荣心在作怪,明知道别人给自己戴的是纸糊的高帽,嘴里说着“不用客气”,却伸出手接过,堂而皇之地戴上。 国人还喜欢制造尖帽、给别人扣上尖帽,而且是“无师自通”的。前人有四大发明,而某些后人制造的尖帽与之不分颉颃。文革时期,即使是侏儒,也可给巨人扣上尖帽。“牛鬼蛇神”、“九头蛇”、“现行反革命分子”等尖帽铺天盖地,色彩斑斓,令人叹为观止。我不禁惊悸:在那个文盲如沙的社会,居然能创造出那么多富有想像意的新名词为尖帽起名,可见国人之天赋、传统文化之根深蒂固!这些文化的尖帽,曾使多少文化骄子屈辱而生、含冤而死?更可悲的是,今人仍不能引以为诫。在当代的文艺评论界,有的“学术权威”倚老卖老,骄横跋扈,动不动就给后起之秀扣上“唯心主义”、“颓废主义”、“形式主义”、“过激主义”等骇人听闻的尖帽,并不是正确地加以引导,而是一棒子打死,“深恶而痛绝之”。这不仅不近人情,而且是与“双百方针”背道而驰的。 国人向来有喜欢乱嚼舌头根的“优良传统”,给别人戴绿帽根本是“小菜一碟”。你看不惯哪一个人,可以到处散播流言蜚语,在男女问题上大做文章,把他(她)搞得臭名昭著;你若妒嫉哪对夫妻如胶似漆、相濡以沫,可给其中一人扣上一顶绿帽,言其在外偷摘野花或“红杏出墙”云云,以挑拔离间;你若自己行为不轨,被人发现了,可立刻先下手为强,先把他(她)推下水,把绿帽栽到他(她)头上,让他(她)跳进黄河也洗不清。这些都是国人给别人戴绿帽的惯用伎俩。 别人给自己戴上高帽,便如坐春风,如乘浮云,轻飘飘的,软酥酥的,但难保有一天,高帽被压个稀巴烂,或是被人击得千疮百孔,你便从云端里坠下,摔得粉身碎骨。若别人给自己扣上尖帽或绿帽,便如坠愁云惨雾之中了。俗话说:“众口铄金,积毁销骨。”你经得住苦难的折磨,却未必抵挡得住飞短流长的攻击,因为,人言可畏啊!而那些专门给别人扣尖帽、戴绿帽的人,也应该多设身处地为受害者想一想,要不然,终有一天会自食其果,咎由自取,搬石头砸自己的脚,为世人、历史所唾弃。 号称有五千年文明史的中国啊,你何时才能摒弃形形色色的“帽子”,实现真正的平等、友爱与和睦呢? 重论《青春之歌》中“林道静在农村”之增写 文/谢骥
杨沫的《青春之歌》,可列为十七年小说的扛鼎之作而毫无愧色。小说中的女主人公林道静,更是中国文学人物画廊里的一笔重彩。小说通过对林道静这一“小资产阶级知识分子”的天路历程和心路历程的描写,展现了一个“水深波浪阔”的时代,并对这一特定时代里的知识分子的精神出路和思想指向作了一番探幽和昭示。小说初版后,立刻激起了千层涟漪,臧否不一。郭开在《中国青年》1959年第2期发表题为《略谈对林道静描写中的缺点——评杨沫的小说〈青春之歌〉》的文章,首先对《青春之歌》发起了戟刺。他认为,作品“没有很好地描写工农群众,没有描写知识分子和工农结合”,“书里充满了小资产阶级的情调,作者是站在小资产阶级立场上,把自己的作品当作小资产阶级的自我表现来进行创作”;“林道静自始至终没有认真地实行与工农结合”,“她的思想感情没有经历从一个阶级到另一个阶级的转变,到书的最后她也还只是一个较进步的小资产阶级分子”。这种火药味十足的、简单化的庸俗社会学式的批评,无异于一通乱棒。但作者还是听取了这种批评,增写了林道静在农村、“与工农相结合”的七章和“北大”学生运动的三章,并于1960年3月再版。对于此次修改,读书界和评论界众说纷纭,而作者认为修改是“必要的”。在此,笔者仅就“林道静在农村”之增写管窥锥指一下,以就教于方家。 林道静生于一个官僚地主家庭,而她的生母却是被迫害致死的劳动妇女。生母惨死之后,她深受继母虐待,形成了乖僻、孤独、执拗、倔强、叛逆的性格。当继母想把她当作摇钱树逼嫁给官僚做姨太太时,她毅然离家出走,决绝地与旧家庭、与自己出身的阶级决裂。但黑暗势力如魑魅般围袭她,终于使她陷入绝望的渊海中,竟企图投海自尽。这种绝望,既是对个体生命的绝望,也是对客体世界的绝望——包括对自己所属阶级的绝望。当她陷入绝望的渊海中时,她也在思想上脱离了自己所属阶级的渊海。这种绝望,并非“小资产阶级知识分子”才会产生,相信有类似遭际的人——无论他(她)出身于何种阶级,都会萌生这种绝望。林道静自沉未遂,具有“骑士兼诗人”气质的余永泽救了她,她接受了他的爱情。而在同余永泽相爱的过程中,林道静逐渐发现曾是“多情的骑士、有才学的青年”的余永泽原来是个自私、平庸的个人主义者。这使她陷入了失望之中。在接触了共产党员卢嘉川,参加了游行集会之后,她更感到与余永泽没有什么共同语言了。在几番踟蹰之后,她终于与余永泽分道扬镳。这是她的思想和人生的一个转捩点。自此,她从小资产阶级自由主义、个人主义中超离出来。她对“骑士兼诗人”的余永泽的“爱”,亦非“小资产阶级知识分子”所独有,而是人的本性使然。若在此盖上阶级烙印,只会贻笑于人。林道静踏上革命征程后,充满了幻想和狂热,甚至掺着些“个人英雄主义”。这也并非“小资产阶级”所独有,而是热血青年的共性和特质,也是其思想上不成熟、不稳重的表现,不必提到“阶级”的层面上来。其实,林道静同官僚地主阶级、小资产阶级决裂后,就已在行与知上投入了无产阶级阵营,只是其成熟尚需假以时日。经过卢嘉川、江华、林红等人的批评教育和血的教训,她逐渐提高了觉悟,克服自身弱点,把自己陶铸成一个成熟的、坚强的无产阶级战士。至于知识分子和工农结合问题,在“一二·九”运动前,还没有从理论上明确提出,客观上也还没有充分的条件。“林道静在农村”之事,与史实不符。为了塑造林道静这一“无产阶级先锋战士”的形象,硬要扭曲历史,未免失当。再者,是不是无产阶级战士就一定要在农村中熔铸出来呢?我想未必。无产阶级革命导师马克思、恩格斯就是明证。即使林道静不到农村去锻炼,她仍不失为一名真正的无产阶级战士,而不是郭开所说的“只是一个较进步的小资产阶级知识分子”。从这种意义上说,洋洋七章的“林道静在农村”之增写,未免有画蛇添足、矫揉造作之嫌。 定义思想者文/谢骥
一 思想者就是为了坚持自己的理念而不惜与所有庸众为敌的人。 二 思想者如乔木,特立、清高;盲从者如灌木,丛生、卑贱。 三 每一个思想者,都是“生活在别处”的人。他们或是被放逐于群体之外,或是自己弃绝社会,远离群体。总之,他们是精神的“异邦人”。 四 “天机不可泄露”。然而,每一个思想者,都是泄露“天机”的人。 五 “人类一思考,上帝就发笑。”但思想者不怕上帝发笑,他的思考,终极目的是让上帝不能发笑。 六 思想者是一个清醒的梦呓者。 七 思想者的路:思想者没有后路,只有前路;思想者还没走到前路时,他已经把道路挖得坑坑洼洼了。 八 思想者的知与行:明知可为而不为,明知不可为而为。 九 诸葛亮不是思想家,但他有一点是和思想家相似的:明知阿斗之不可扶(思想者是明知世道之不可匡),却还要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十 思想者既是现实派,也是荒诞派;既是积极主义者,也是消极主义者;既是乐观主义者,也是悲观主义者;既能出世又能入世;既能大破又能大立。 十一 思想者既是极夜世界中人,也是极昼世界中人。昼与夜,于他都是一样的。 十二 在幼稚的人看来,思想者是最幼稚的。 十三 在“正常人”看来,思想者是“不正常”的。但思想者却用他的“不正常”,发现了世俗的“不正常”。 十四 识时务而不合时宜者,可为思想者;识时务又合时宜者,可为政治家;不识时务又不合时宜者,只能做疯子。 8月4日 《道德经》批判文/谢骥
一 《道德经》第一章:“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故常 无,欲以观其妙;常有,欲以观其徼。此两者,同出而异名,同谓之玄。玄之又玄,众妙之门。” 开篇第一章,老子便把“道”说成是一个“玄之又玄”的东西,令人如坠五里雾中。在这种故弄玄虚之中,我们走入了老子的彀中,走入了迷宫中。 二 第二章:“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矣;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矣。” 美丑、善恶是对立存在的。老子认为,要消除美丑、善恶,就必须不对它们加以区分。但问题是,如果美丑不分、善恶不辨的话,人心岂非一片混沌?智慧岂非无从谈起? 三 第三章:“不尚贤,使民不争。不贵难得之货,使民不为盗。不见可欲,使民心不乱。是以圣人之治,虚其心,实其腹,弱其志,强其骨。常使民无知无欲,使夫智者不敢为也。为无为,则无不治。” 老子的社会理想,是要统治者把人民教化成“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人,以利于统治。这实在是“愚民”思想之滥觞。 四 第四章:“道冲,而用之或不盈。渊兮,似万物之宗;挫其锐,解其纷,和其光,同其尘;湛兮,似或存。” 在这里,老子提倡的是一种消磨锋锐、与世沉浮、“和光同尘”的处世思想。这一思想,贯彻得最好的当属魏晋的王戎以及清代的和王申,但他们却为世人所不齿。 五 第五章:“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 老子认为,对于万物、百姓,不能存仁爱之心,应像对待“刍狗”(用草扎成的狗,古代专用于祭祀,祭祀宗毕,就把它扔掉或烧掉)一样,轻贱他们,任其自生自灭。如果真的如此治理国家的话,我想必会天下大乱。孟子说:“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荀子也说:“民犹水也,既可载舟亦可覆舟。”百姓是不容轻视、践踏的,轻贱人民者必会被人民所覆灭。 六 第七章:“天长,地久。天地所以能长久者,以其不自生,故能长生。是以圣人后其身而身先;外其身而身存。非以其无私邪?故能成其私。” “外其身”也就是遇事置之度外,保全自己。这样的人,也能叫“无私”?也能叫“圣人”? 七 第十二章:“五色使人目盲,驰骋田猎使人心发狂,难得之货使人之行方,五味使人之口爽,五音使人之耳聋。是以圣人之治也,为腹而不为目。故去彼此而取此。” 照老子的说法,使人民都变成瞎子、呆子、傻子,使社会物质极度匮乏,只须填饱人的肚子,这样的统治才叫“圣人之治”。什么物质文明、精神文明,都与“圣人之治”背道而驰。 八 第十四章:“视之不见,名曰夷;听之不闻,名曰希;搏之不得,名曰微。此三者不可致诘,故混为一。其上不白敫,其下不昧,绳绳兮不可名,复归于物。是谓无状之状,无物之象,是谓恍惚。迎之不见其首,随之不见其后。执古之道,以御今之有。能知古始,是谓道纪。” 读老子之高论,方知那些对满目疮痍视而不见、对民生疾苦充耳不闻的人,那些城府深不可测、喜怒不形于色的人,才是真正达到了“道”之至高境界的人。 九 第十五章:“古之善为道者,微眇玄达,深不可志。夫唯不可志,故强之为容。曰:与呵!其若冬之涉水。猷呵!其若畏四邻。严呵!其若客。涣呵!其若冰泽。沌呵!其若朴。氵春呵!其若浊。旷呵!其若谷。 读此则,方知古之善于实行“道”的人,原来是那些居心叵测的人、畏首畏尾的人、谨小慎微的人、混沌无知的人。 十 第十七章:“太上,不知有之;其次,亲而誉之;其次,畏之;其次,侮之。” 让臣民诋辱的君主,是无能的君主;只能令百姓畏惧而非敬服的君主,是残暴的君主;让人民赞颂的君主,是所谓的“明君”。这些君主,都不是老子理想中的“圣君”。老子理想中的“圣君”是,无所作为,无所事事,无所用心,无动于衷,无声无息,无足轻重,正因为什么都无,所以亦无懈可击、无可非议、无可置疑。而“无”,正是“道”的最高境界。 十一 第十八章:“故大道废,案有仁义;知慧出,案有大伪;六亲不和,案有孝慈;邦家昏乱,案有贞臣。” 在这里,老子批判了那个“大道既废”的病态社会,这固然是对的;他也批判了儒家“仁义忠孝”的思想,但未免失之偏激,因为“仁义忠孝”在特定的社会里、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社会的发展;他甚至全盘否定了“智慧”,认为“智慧”是产生诈伪的根源,这似乎有点“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的意味,因为《老子》就是一本充满“智慧”的书,里面也有很多内容是教人诈伪的。如第三十六章:“将欲拾之,必古张之;将欲弱之,必古强之;将欲去之,必古与之;将欲夺之,必古予之。”也就是说:要想收缩它,就必须扩张它;要想削弱它,就必须故意增强它;要想除掉它,就必须交好它;要想夺取它,就必须给予它。这不是教人使诈是什么? 十二 第十九章:“绝圣弃知,而民利百倍。绝仁弃义,而民复孝慈。绝巧弃利,盗贼无有。” 老子认为,聪明和智慧是要不得的,仁义和道德也是要不得的,技艺和珍奇更是要不得的,只有抛弃它们,人才能回到最本真的状态,才能获益百倍,才能消弭盗行,才能摒弃虚伪。但老子提倡的这种状态,是原始社会状态,如果这样的话,我们不如停留在茹毛饮血、刀耕火种的原始社会算了,何必推动社会的发展呢? 十二 第二十三章:“曲则全,枉则正,洼则盈,敝则新……古之所谓曲全者,几语才!诚全归之。” 看到老子这句话,我才明白,为什么中国会出产那么多委曲求全的人、那么多摧眉折腰的人、那么多低三下四的人、那么多抱残守缺的人了,原来,这都是老子的“教化之功”啊! 十三 第二十四章:“希言自然。”“希言”的意思就是少说话,这里的含义是不施加政教法令。全句的意思是:少施加政教法令是合乎自然规律的。按老子的观点,制度愈不完善、法律愈不健全的社会,就愈合乎自然规律。如果是这样的话,人似乎要退化成猴子才更符合“自然规律”,因为猴子是无须政教法令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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